[公告]113入學 師培生入選名單

1. 本次甄選通過之師資生,須依據113 學年度師資生手冊標準。

2 . 碩 士 班 (含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須 依 規 定 繳 交 學 分 費 。

3. 於114 年5 月31 日前,正取師資生經放棄教育學程後衍生之名額,由備取之學生進行遞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