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治療(Art Therapy)為結合藝術、心理、教育與醫療的新興學科,本校於94學年度成立「藝術治療研究所」;為了加強與本校之視覺藝術、音樂、心理和特殊教育資源的整合,於96學年度改設「藝術治療碩士學位學程」。103學年度起,原學程併入「視覺藝術學系」,成為碩士班之「藝術治療組」,延續十幾年來之傳統與資源,以培養視覺藝術治療之專業人才為目標。
藝術治療為一人本服務的專業,透過藝術療癒的經驗,提供機會讓需要被服務的族群去探索個人的生命議題,並且促進身心靈的整合。本組強調以視覺藝術為中心的治療模式,並擴展與其他專業領域之連結。
藝術具有多元面向,藝術的表達則是人內在世界外顯化的歷程,而創作的成品即是具體可見的象徵物。藝術創作歷程與作品可以表達語言文字難以說出的情感與精神,本組即是整合視覺藝術、心理和教育相關領域,將藝術表達視為是助人的工具、媒介與核心,透過藝術的創造力與表達性進行身心照護、教育陪伴與社會服務。因此,本組在本質上是跨領域的學習,培育以藝術為本位的助人工作者,學生能藉由多元課程的學習在視覺藝術、心理與教育間取得平衡,並對自我不斷地檢視與成長,以累積實務經驗為將來的就業做準備與發展。
本組課程目標與特色
- 以本土化的發展為主軸
- 藝術治療的專業訓練以本土的心理衛生需求為依歸,發展出適用於國人各年齡層的個別、團體、家族及社區的藝術治療模式。
- 以個人的成長為基礎
- 修習藝術治療當從自我關照做起,學生能從相關課程的學習及訓練中去探索自我外,亦需尋求個別藝術治療,以體驗求助者在整個療程中的心理動力,奠定助人工作者的心理健康基礎。
- 兼重實務與社會服務
- 尋求建教合作機構,鼓勵研究生參與相關的實務研討會及工作坊,以提昇其實務工作的能力,並且結合社區資源,推展藝術治療於民間團體和社福機構的應用。
- 提升學術研究發展
- 強調藝術本位治療理論與實務互為學術檢視對象,針對藝術治療相關的基礎理論加以求證及推衍,或以自我和特定族群的視覺語彙或創作行為為研究主題,以實證本專業在本土的適用性與價值,有利於此專業學門本土化之發展。
- 促進國際學術文化交流
- 積極與國外的藝術治療相關研究所合作,如透過跨校修課或以參與跨國研究等形式進行,以拓展研究生學習經驗的深度與廣度。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爭取國外專家至本校客座教學,促進國際學術文化交流。
本組修業規定
- 碩士班研究生至少須修滿39學分(不含碩士論文、獨立研究):含必修課程18學分,以藝術治療相關理論與技術為主,及選修課程21學分,另加碩士論文、獨立研究,始准畢業。
- 研究生在進入本組就讀之前,必須修滿24學分之前備課程(包括藝術領域12學分和心理領域12學分),若有學分不足者,需在研究所入學後至本校或他校大學部(以上)相關系所補足,或利用寒暑假期間至本校或他校之進修推廣部或育成中心修研相關課程;若成績單足資證明已修相關學分,則可抵免。
- 前備課程學分不列為畢業學分,且必須在論文最後口試答辯前補足此24學分,否則無法申請口試。